中普防雷訊 近日,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優(yōu)化建設工程防雷許可的決定》(國發(fā)〔2016〕39號)和中國氣象局相關文件精神,省住建廳省氣象局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做好青海省建設工程防雷施工圖審查及竣工驗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建工〔2017〕315號),該通知明確了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場所的防雷安全監(jiān)管責任。
一是明確了住建和氣象部門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交叉部分的行政許可范圍和監(jiān)管責任;二是明確了住建部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備案管理程序;三是明確了易燃易爆等建設工程和場所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業(yè)主單位的防雷安全主體責任;四是明確了防雷裝置檢測單位對檢測結果負責,向被檢測單位提出安全隱患整改意見、向氣象部門報告安全隱患情況的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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